第123章 (1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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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台下挤满了看热闹的民众,男人们把孩子扛在肩上,女人们踮起脚尖,交头接耳,议论着这个将彻底改变他们生活的新奇玩意儿。几个卖糖果和气球的小贩在人群外围穿梭,孩子们的笑声像麻雀一样叽叽喳喳地散落一地。

  她站在人群前排,手里捏着一把金剪刀。

  阳光落在剪刀雪亮的刃口上,折出一道细细的银线。

  当红色的绸缎应声断开时,四周爆发出雷鸣般的欢呼。 “伯莎小姐万岁!”有人喊了一嗓子,随即更多人跟着叫起来。连人群边缘一条小狗都汪汪狂叫了几声,摇着尾巴在人群里钻来钻去,仿佛也要加入这场庆祝。

  那一刻,她忽然有些恍惚。

  这是她来到这个国家后,第一次清晰地感觉到自己站在时代的洪流里。

  不是旁观者,不是异邦人,不是那个“从牙买加来的梅森小姐”——而是真真切切参与其中的人。铁轨会铺向远方,火车会跑起来,而她,是这一切的一部分。

  剪彩结束后,她绕道去了一趟爱牧师家。

  几天前爱夫人来信,说新腌的橄榄可以吃了,又提起小简爱最近学会了翻身,“一骨碌就翻过去,快得像只小甲虫”,字里行间全是初为人母的欢喜。她当时就回信说剪彩那天会顺道过来,蹭一顿晚饭。

  推开花园的小门,她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正站在廊下,背对着她,与爱牧师说话。

  那人穿着一身黑色骑马服,身材高瘦,头发整齐地梳在脑后,露出一张年轻俊逸的脸。

  那站姿,那高雅而冷淡的气质,那微微侧头的习惯,她太熟悉了。

  “希金斯神父?”她试探地唤了一声。

  那人转过身来。沉静而亲切的目光落在她脸上,先是微微一怔,随即绽开惊喜的笑容。

  “伯莎小姐。”